这样的案件应不应该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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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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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律师,有一件关于交通事故的案件,该不该打,事故的责任已裁定。我方是事故中负主要责任,另一方是次要责任。还有一方是不承担任何责任。(事故中有三方)当时在,得到这判定事故责任下来,交警里发下了一份申请调解书,要求了一个期限,如果那方没有按期限交上那申请调解表的,表示不用交警帮解决,就上诉到法院去,而现在承担次要责任的那方没有把调解书交到交警那里。也没有上诉法院。
现在,交警里面到现在也没有看到其中一方把申请调解书交到。所以叫我们上诉到法院去。(因为,我方的人在事故中,躲不过摘去了性命。)
如果我方上诉法院的话,打下来的官司,我方可以得到些什么?会有什么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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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58.62.163.175
留言时间:
2007/4/15 13:3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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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要根据双方具体情况做详细计算,才可得出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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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wsy11131
回复时间:
2007/4/16 8: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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