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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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甲某申请宅基地,县土地局经审查给甲某颁发了土地使用证。之后,与甲相邻乙某不服,认为侵占了自己的宅基地,要求县土地局重新确认宅基地使用权。县土地局经重新审查,认定颁发给甲某的土地使用证的行为合法有效,维持原决定。如乙某不服县土地局重新审查作出维持原决定的行为,能否向法院起诉?
来自: 218.15.200.122 留言时间: 2006/7/25 23:38:08
回复内容 可提起诉讼。
回复: 王世银 回复时间: 2006/7/26 11:2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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