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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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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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交通事故认定书
44012525[2007]第B80037号
交通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天气:
x年x日x时x分 xxx地点
现场为南北走向,单向三条机动车道:一条非机动车道:中间分隔墙分隔。阴天
当事人基本情况:
姓 名 性别 年龄 单位或住址 交通方式 车辆号码 保险号码
A 男 X岁 XXX市XXX镇XXX村 二轮摩托车 无号牌
B 男 X岁 XXX市XXX镇XXX村 中型货车 xxxx xxxxxxxxxxxx
交通事故基本事实:
事前,B驾驶渝B38069号(车主:XXX汽车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XXX公司,住址:XX市XX区XX路XX号)中型货车,在XX线由南往北方向行驶,行至出事路段,停车问路,问路后当B驾车起步时,适遇A驾驶无号牌摩托车(发动机号xxxxxx:,车驾号:xxxxxxxxx)搭载C以相同方向驶至,结果摩托车右前角与中型货车左后角碰撞,造成A当场死亡,C受伤,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形成原因及当事人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根据事故现场勘查,检验和调查:A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号码二轮摩托车,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且司机和乘客均未戴头盔,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八条,第二十二条,第五十一条之规定,是造成此事故的主要原因,应承担主要过错:B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妨碍其他车辆通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第五下六条第(二)款之规定,是造成此事故的次要原因,应承担交要过错.
以上事实有事故现场图`现场勘查笔录`现场照片`车辆检验鉴定结论书`尸表和痕迹检验笔录及证人证词`当事人问话笔录及其笔供述等证据材料证实,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A承担事故主要责任,B担事故次要责任,C不承担事故责任.
其实上面的鉴定也没什么了,但摩托车的车主不是A方的,究竟是谁的?到现在也不知道.交通警察大队对这事已立案,对于摩托车的车主以后再作查究,这样是否合情理呢?摩托车的车主跟认定书上面是没有一点关系的吗?如果这个摩托车的车主是C方的,那她也不要负一点责任吗?(这事是否应该等找到了摩托车的车主后再立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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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61.144.79.180
留言时间:
2007/3/15 15:3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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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摩托车的车主是谁,交警无法查证,因为它无牌,认定仅是证据,摩托车的车主是否负责是民事问题,由法院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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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wsy11131
回复时间:
2007/3/18 16: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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