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 ,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 现住
女方: ,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 现住
我们双方 年 月 日登记结婚,婚后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经双方协议达成离婚意愿,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已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现双方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达成协议如下:
1、 男方与女方自愿离婚。
2、 婚生女儿(儿子) ( 年 月 日出生)归 方抚养,跟随 方生活。 方每月支付人民币 元抚养费,直至年满十八周岁或直至于独立生活止。
3、 方随时享有探视的权利, 方不得加以阻止。
4、 座落于 市 街 路 号 房( 房证字第 号),归 方所有。
5、 我们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各自对外的债务,离婚后由各自享有与承担。
6、 本协议书为双方自愿签订,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违约方应负法律责任。
7、 本协议自双方取得《离婚证》之日起生效。我们自愿离婚,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完全同意本协议的各项安排,亦无其它不同意见。
协议人:
男方(签名): 女方(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