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诉讼费用速算表
(2007年4月1日开始实施.)
财产案件受理费
标的额级距 费率 速算增加额
10000元以下 50(每件)
1万-10万元 0.025 -200
10万-20万元 0.02 300
20万-50万元 0.015 1300
50万-100万元 0.01 3800
100万-200万元 0.009 4800
200万-500万元 0.008 6800
500万-1000万元 0.007 11800
1000万-2000万元 0.006 21800
2000万元以上 0.005 41800
诉讼保全申请费(每件不超过5千元)
标的额级距 费率 速算增加额(元)
1000元以下 30(每件)
1千元-10万元 0.01 20
10万元以上 0.005 520
执行申请费
标的额级距 费率 速算增加额(元)
1万元以下 50元(每件)
1万-50万元 0.015 -100
50万-500万 0.01 2400
500万-1000万 0.005 27400
1000万元以上 0.001 67400
费用=标的额×本级费率+本级速算增加额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