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文书 >> 文章正文
刑事辩护委托协议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  来源:  阅读:

刑事辩护委托协议

 

委托人是犯罪嫌疑人          的,委托人经与广东兆鹏律师事务所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广东兆鹏律师事务所指派          律师为的            审辩护人。

二、委托律师代理权限:调查、阅卷、会见、出庭辩护。

 

三、委托人向广东兆鹏律师事务所支付委托费用    元。

四、本委托协议书有效期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至 

 

五、本委托协议书如需变更,另行协议。

 

委托人:          受托方:广东兆鹏律师事务所

(签字)                (公章)

承办律师:

 

OO 年 月 日

 

注:本协议一式两份,由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各持一份。

 

 

】【关闭窗口
    站内搜索
 
    点击排行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
·小区停车位属谁?停车位..
·广州各看守所地址、广州..
·房屋漏水,该由谁来补
·广州各人民法院地址和电..
·员工保密及竟业禁止协议..
·关于合作建房合同纠纷案..
·诉讼保全申请书
·广东省协议出让国有土地..
·竟 业 禁 止 协 议 书..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