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临床鉴定(含伤残等级鉴定)
临床法医学是应用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和技术研究并解决与法律有关的人体伤、残以及其他生理病理等医学问题。法医临床鉴定主要包括:人身损伤程度鉴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劳动能力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评定、劳动能力评定、损伤与疾病关系评定、诈病(伤)及造作病(伤)鉴定、致伤物和致伤方式推断及医疗过错鉴定等。具体如下:
一、损伤程度、伤残等级、后续治疗费
(1)伤残评定:残疾程度鉴定有关法律、法规、行业的标准,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等。
(2)损伤程度评定:从原始损伤及损伤所致功能障碍两方面,对人身伤害案件中的被鉴定人的损伤程度进行评定,为伤害案件的处理提供科学依据。
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二、误工期限、护理期限、营养期限、及护理人员的鉴定
依据《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损伤所需误工期、护理期及人员、营养期进行鉴定。
三、损伤致残后对护理的依赖情况评定
依据《人身损害护理依赖程度评定》
四、后续治疗评定
依据《人身损害后续诊疗项目评定指南》
五、医疗过错、因果关系、参与度
为医疗损害赔偿案件提供依据。鉴定内容:
(1)医院医疗行为有无过错
(2)以及医疗过错与损伤之间的因果关系、参与度。